从“补缺”到“普惠”,河南为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减负!
喂饭、翻身、洗澡、康复……日复一日的繁重照护事务会将家庭成员牢牢“拴”住,出现“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全省布局
政策背后的河南探索
重度残疾人照护,河南其实早有探索。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各地创新开展多元照护服务。其中,驻马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有效破解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难题和家庭减负增收问题,助力脱贫攻坚,获中国残联、民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肯定,被推荐为“全球减贫案例”。
202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系统性顶层制度设计。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体系,配套出台《实施意见》,目的是推动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扩容提质增效,更好地保障重度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照护服务需求。
找准“痛点”
把脉最需要帮助的人群
政策的第一步,是精准定位“帮谁”。
《实施意见》明确,服务对象是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一级或二级残疾人证,本人或其监护人有接受托养照护服务意愿,且未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扩大至非重度的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重点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一户多残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独居、空巢等照护能力不足的家庭开展集中托养照护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立足河南省情,凸显农村重残托养体系优势,明确提出“推动托养照护服务扩容提质增效”,结合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基础,将“发挥我省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优势”纳入总体要求,强化特色发展。
搭建“三级网络”
让照护触手可及
明确了服务对象,怎么服务是关键。《实施意见》描绘了一幅清晰的照护服务蓝图:建立完善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照护为专业支撑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更好满足重度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托养照护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流程,建立健全服务供给机制。一方面建立“双向台账”管理机制,各地既要排查建立重度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台账”,也要摸清辖区内机构的“服务供给台账”,要求掌握辖区内重度残疾人和需求,进一步明确组织开展需求排查,分层分类建立服务需求台账和服务供给台账,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供服务对象自愿选择,提升服务适配度。另一方面,简化优化申请审批流程。明确申请人需出具的具体材料,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的要一次性告知原因,形成“申请—审核—公示”的闭环管理,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打通“堵点”
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如何让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补助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保险制度作用、严格监督管理、建设人才队伍6条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将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在“开源”方面,《实施意见》给出多条腿走路的方案:财政资金要保障,彩票公益金优先支持;税收、水电气暖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鼓励社会力量、慈善组织参与。
在政策扶持方面,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政策与社会救助、养老保障、儿童福利、居民医保、大病救治等福利政策的统筹衔接,推动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惠及残疾人。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解决我省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 源:河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